孩子无辜遭绑家长凶器伤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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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2:02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一妇女无端怀疑邻居的孩子偷了自家东西,遂将孩子捆绑在院子里。为讨说法,孩子的家人冲上门,用木棍、铁器将该妇女打伤。 2003年11月6日,高淳县古柏镇农妇王美发现家中被盗了不少东西,因之前曾看到邻居家的小刚从门口匆忙跑过,便将11岁的小刚“抓”回了家,用绳子将小刚捆绑在院子里。当得知小刚被捆在王家后,小刚爷爷急忙冲到了王家,奋力扯开绳子,将孙子抱回了家。
为给孩子讨个说法,小刚的家人于次日下午找到王美,要求其作出解释。为此,双方发生了争吵。争执中,小刚的爷爷、父亲拿起木棍、铁器就向王美砸去,王美头部受伤,当日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过两个多月的医治,王美共花去4577元的医疗费。双方因赔偿问题调解不成,王美将小刚的爷爷、父亲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共计8073元。 高淳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发前一天,王美对小刚做出过捆绑行为,对纠纷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小刚的亲人在处理问题时采取过激行为,对纠纷应负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在确定赔偿额为6449元的基础上,判决被告承担5178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丁晓头周玉福 (编辑 小诠) 网站地图 浏览帮助 广告发布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 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报业网,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