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燃责任由谁来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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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2:3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本报13日报道了一则滇池路上一辆轿车突然起火的消息。近日,就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一问题,该车车主与汽车销售商在昆明市西华工商所协商未果。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车主王先生通知了经销商天津汽车云南销售有限公司。经该公
16日,云南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商品检测中心对该车的检验鉴定完成,检验鉴定证明单清楚地写明:该车因化油器、进油管漏油引起燃烧;该车发动机室后部化油器、空气滤清器、分电器、蓄电池区域发生燃烧,大部分零部件烧损。 结果出来后,双方在西华工商所进行协调,汽车公司认为检验结果并不能说明自燃是由于其汽车质量所致,因此,修理的材料费应由对方承担,而修理的工务费由双方各担一半。但王先生并不同意这一说法,他说:“我的车虽然买了4年,但跑了不到4万公里,我每跑5000公里就检修一次,今年5月26日才通过的检审,这说明我的车是正常的,出事应该还是质量问题。”王先生称,他坚持所有的维修费用应由对方出,并要求对方解释汽车突然起火的原因。 对此,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了近3小时而毫无结果。双方将就此事做进一步协商。 李铁锤 孙潇(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