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笔自扎眼球 刑罚不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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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3:5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吴志贤今天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死刑。案发后,他曾经企图自残,他说:“我要是残废得厉害,判刑应该越轻吧。你们都该知道国家对残疾人的政策吧。”但他的算盘打错了。 去年,吴志贤和一群叫“阿猫”“阿狗”的朋友一起喝酒,他有长期的吸毒史。因为被朋友灌酒,他精神很亢奋,一会儿吵架,一会儿又自残,拿起一把弹簧刀朝左臂猛刺,鲜
有一次,公安部门作完笔录要吴志贤签名时,他拿起笔刺自己的左眼。“我相信国家对残疾人的政策。”他本身就有点残疾,还有某种反社会的人格障碍,但经鉴定,他有完全行为能力。 (林小红 王锐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