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启动国有重点煤矿工伤险 36万矿工入职业安全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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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9日18:0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6月19日电(记者刘云伶)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工伤保险日前启动,36万职工将参加社会统筹工伤保险,从而告别50多年来企业自我保障的工伤福利制度。山西省逐步建立并完善经济补偿、康复、预防“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使历来被认为在“黑色死亡线”上劳动的矿工,走进了渐趋严密的“职业安全网”。 据了解,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多为有50多年历史的老矿区,现有职工36万人。截
由于多种原因,山西省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均未参加社会统筹工伤保险,而是沿续了过去企业自我保障型的模式,解决工亡、工残职工及其直系亲属的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由于企业经营、效益、管理各不相同,导致工伤职工待遇标准不一,工伤认定不规范等。 纳入此次社会统筹的企业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潞安矿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集团公司及平朔煤炭工业公司。这些企业必须为全部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悉,今年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暂定为上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用、辅助器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及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涉及民事伤害赔偿的工伤待遇,除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其他相关赔偿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企业工伤保险办事机构或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补足差额。 根据规定,企业所属单位须在每月5日前,将本月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等费用,及时报送企业工伤保险办事机构。企业所属单位每月25日前,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完)(编辑:阮聿泓) /图片:········· 北京大安山煤矿事故抢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组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