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招工幌子 骗求职人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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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6:36 大连晚报 | |||||||||
打出招工幌子 骗求职人钱财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河南省郑州市来连的骗子彭乃龙租下一间房,作为行骗地点,专门骗取外地求职者的钱财。日前,中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彭乃龙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彭乃龙从河南省郑州市来到大连后,在王家桥附近租了一间房作为招工地点,然后登出虚假招工广告。彭乃龙对一名前来求职的女青年许诺,要安排她当接待员,但首先让她交押金,这样就骗到了这位女青年的押金300元和诺基亚手机一部。 此后,彭乃龙又答应要安排另一位求职女青年马某到开发区工作,同样还是以让她交押金、工作费和电话费的方式,诈骗到马某2300余元。 在这以后,彭乃龙来到中山区青云街,与前来应聘的人员签订假招工协议书,先后骗取了15名女青年的押金,金额从100元至500元不等。被骗人报案后,彭乃龙被警方抓获。 经统计,彭乃龙诈骗前来应聘的外地女青年合计7600元。彭乃龙已将赃款全部挥霍。中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定彭乃龙构成诈骗罪。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