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朋友房款八万 竟伪造印章搪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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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9:53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听得朋友要买商品房,刘某拍着胸脯愿为其代劳,当朋友将80000元现金交给他后,却并没有用于买房,而是伪造了一枚印章予以搪塞。近日,刘某因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被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判处管制一年。 2002年底,由无锡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造的锡山东泰花园即将开盘。12月的一天,在某饭店的应酬中,老朋友刘某和钱某在座,席间谈起东泰花园,钱某有意购买该
其实,刘某早已是外强中干负债累累。这笔钱到手后,他并没有去买房,而是将该款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及日常花用。几个月过去了,钱某打听得房屋已预订一空,便问刘某结果。此时,刘某才想起答应帮助钱某买房一事,可手里的钱早已化光,怎么办?为搪塞对方,刘某在城里梁溪大桥化100元私刻了一枚“无锡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章,并伪造了该公司购房收据,加盖上伪造的公章出具给钱某。纸终究包不住火,钱某迟迟等不到房子的消息,去公司一问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 案发后,刘某已将该笔款子全部归还。 (张建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