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检验超期使用 气罐“炸弹”身边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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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1:05 沈阳晚报 | |||||||||
按照规定,餐饮业使用的液化气罐必须定期检验,并标明检验时间。6月19日,记者暗访一些饭店,却发现个别商家使用的液化气罐,没有检验或者超期使用。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东陵区富民街一家火锅店,看见每张桌子底下都有一个小液化气罐,记者发现液化气罐上面没有任何标志。记者询问服务员,这些液化气罐是否检验时,服务员反问记者,液化气罐还用检验吗?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一家饭店,在厨房里看见液化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质监局李薇处长,据其介绍,目前由于液化气罐、气瓶等设备不按规定使用,经常发生一些事故,特别是餐饮场所比较严重,按照规定液化气罐等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注册,15公斤的液化气罐一般每4年检查一次,50公斤的液化气罐每3年检查一次,检查过的气罐阀门下面贴有标牌,写明检查期限。没有检查的气罐隐患重重,强度不够,容易引发漏气甚至爆炸。消费者发现情况,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不要让其成为身边的“定时炸弹”。记者朱丹丹实习生高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