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女人无端猜疑将邻居“情敌”羞辱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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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1: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金报通讯员汪文汉 本是一对和好邻居,却仅仅因自己丈夫与女邻居的一次嬉闹,女主人就无端猜疑丈夫与女邻居有见不得人的事,从而屡屡以恶言秽语侮骂女邻居,致使对方家庭失和。不堪羞侮的女邻居万念俱灰,自尽身亡。
5月26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侮辱致死案作出终审判决,犯有侮辱罪的艾苗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晁婷婷、晁兵经济损失27811.5元。 据悉,这是近年来发生在我省的首例侮辱致人死亡案。 遗书倾诉自杀心声 襄北农场位于襄阳区黄集镇。36岁的晁兵是农场干部。 去年8月10日,灾难突然降临到晁兵家。这天,晁兵和同事冯涛相约一起到离家十多公里外的堰塘钓鱼。下午4时许,突然变天,晁兵和冯涛就收起钓竿回家。当晁兵到达家门口时,突然发现忘了带钥匙,而自家的门却锁着。他敲了一会门发现没反应,心想,妻子左秀丽可能外出了,便找来一根竹竿,将门上面的天窗玻璃打碎,然后用竹竿把门锁拨开。 晁兵推开房门,看到妻子左秀丽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上放着半瓶农药。晁兵声嘶力竭大喊:“救命啊!救命啊!我的秀丽!” 晁兵凄厉的声音划破天空,惊动了左邻右舍。 左秀丽很快被送到襄阳区人民医院,但医生已无力回天,左秀丽抛下丈夫和5岁的女儿,永远地闭上了眼。 左秀丽的死,在农场掀起了轩然大波,襄北农场公安分局立即介入了调查。在调查中,现场发现三封遗书。 其中一封是她写给丈夫的: 兵: 当你丢下那样一句话走了的时候,我觉得在你眼里,我已是一个多余的、你不再需要的人了。我非常痛苦,你不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我多在乎你,看到这几天,你总是闷闷不乐,当你躺在床上,你翻来覆去,久久不能入睡,你觉得没有地方可去,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你心里憋着气。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这一切都因为我,都是我给你带来的麻烦。可又不是因为我,我确实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我可以对天发誓。都是她(指后文所说的艾苗苗)无中生有导致的。 可我劝你,你却一言不发,甚至流泪,我知道,虽然你背对着我,我的心却在滴血!因为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更因为我在乎你,我不想你痛苦,不想你不快乐! 没想到,你不信任我,你在那边偷看我,偷偷跟踪我!你不相信你的老婆!这个世界,我只在乎你,我的丈夫! 你竟然不相信自己的老婆,这使我的心彻底死了。我彻底绝望了。我甚至觉得活着没有意思。 思来想去,我只有一死来证明我的清白! 我恨我自己,怎么才能摆脱这种麻烦! 妻秀丽绝笔8月10日 凄婉的信给左秀丽的死笼罩了一层悲凉的阴影,给参加她葬礼的亲人增加了悲痛。人们在悲伤的同时,都不约而同把目光聚集到另一个女人的身上,那就是左秀丽家邻家女主人———艾苗苗。 两次偶然引发猜疑 艾苗苗是襄北农场某中队机务保管员。这年初,由于工作调动,艾苗苗和左秀丽成了邻居。左秀丽是该中队的司务长,凑巧的是,艾苗苗的丈夫蔡启合是该中队总务处工作人员,并且和左秀丽在一处办公。艾苗苗、左秀丽、蔡启合和晁兵都是农场干部。两家仅一墙之隔。刚搬来时,两家关系相当不错,经常互相串门聊天。 矛盾的引发,来自一次嬉闹。 2003年4月的一天晚饭后,左秀丽如约来到艾苗苗家做面膜。艾苗苗糊好面膜后,去隔壁房间洗面,而左秀丽留在房间继续糊面膜,艾苗苗的丈夫蔡启合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时,左秀丽脸上有块面膜快掉了,左秀丽就叫蔡启合拿木铲帮忙补上,当蔡启合小心补完后,发现木铲上还剩下一点面膜,就恶作剧地糊在左秀丽的鼻尖上。左秀丽从镜中看到自己的怪样后,就夺过木铲,要把木铲上剩下的面膜糊在蔡启合的脸上。蔡启合连忙用自己的双手去招架,为了躲闪顺势倒在沙发上。左秀丽就势趴在他的身上,要把自己鼻上的面膜糊在蔡启合的脸上。 在隔壁房间洗面的艾苗苗听到丈夫和左秀丽的嬉笑,很不舒服,于是走出房间,正巧看到左秀丽骑在蔡启合身上的那一幕,而蔡启合看到妻子青着脸站在门口时,就赶紧向左秀丽使眼色,然后用手指了指其背后站着的艾苗苗。左秀丽这才松手从蔡启合身上站了起来。 “面膜事件”后,艾苗苗就开始留心观察丈夫和左秀丽的一举一动。 去年6月10日下午,艾苗苗在中队车库发完物品回家,回家后却未看见丈夫蔡启合。艾苗苗敲了左秀丽的家门,也没发现左秀丽。艾苗苗隐约感觉不对头,就四处寻找。艾苗苗来到丈夫的办公室,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并且窗户关得很严,便一边用手拍门,一边喊着丈夫的名字,没有反应。她突然意外地发现,自家的狗睡在办公室门口,她认为丈夫肯定在办公室。 艾苗苗立即回家拿了手机拨打丈夫的电话,问其在哪儿。蔡启合在电话里说:“我在中队大院里帮人清点物品。”艾苗苗立即往中队大院里赶,在路过丈夫的办公室时,却意外发现丈夫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而后又发现左秀丽也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艾苗苗心里窝了一肚子火。回到家中,艾苗苗就质问蔡启合:“你们在办公室里干啥?”蔡启合声音很硬地答道:“工作呀!您管得着吗?”艾苗苗又质问:“既然是工作,干吗关着门?谁知道你们孤男寡女在里面干什么?”蔡启合回了一句:“我们在清点钞票!” 据蔡启合事后说,当天下午,当艾苗苗离家后,左秀丽就对蔡启合说:“走,我们到办公室把退休人员的工资再核对一遍。”两人来到办公室,开始对账,后来因为清点钞票,为了避免来人打搅,他们就把门窗关了起来。谁知不大一会儿,艾苗苗就来找蔡启合。当他们听到艾苗苗的喊声时,左秀丽准备起身开门,蔡启合就说:“别理她,过一会儿找不到我,她自然就会回家的。” 捏造事实损人颜面 发生上述两件事之后,艾苗苗把怨恨都发在左秀丽的身上,她要找左秀丽“算账”。 2003年6月11日清晨,艾苗苗很早就起了床,由于头天窝了一肚子火,她在找衣服时故意把衣柜弄得很响,把正在睡觉的蔡启合吵醒了。蔡启合气鼓鼓地说:“一大早,你发什么神经病?”这句话像导火索一样引发了艾苗苗心中的怒火。她大声喊道:“你才发神经呢!”蔡启合气得从床上跳了起来,说道:“你还敢还嘴,老子揍死你!”谁知艾苗苗也不甘示弱,指着丈夫说:“你做都做了,还不叫人说!跟那个狐狸精鬼混,还有资格说我!臭不要脸的!犯贱!”闻罢此言,蔡启合拿起地上的拖鞋将艾苗苗按在地上打了一顿。 艾苗苗挨打后,立即找到中队队长黎明剑,向其哭诉:“蔡启合与那个不要脸的昨天在办公室鬼混,搞见不得人的事,今天还打我。”黎明剑登门进行了调解。 艾苗苗将被挨打一事全记恨在左秀丽身上,每当有同事上门时,她就开始添油加醋将自己丈夫和左秀丽在办公室的“事”描述一番,并夹杂些“骚货”、“贱女人”、“卖×”等之类的语言辱骂左秀丽。此后,关于蔡启合和左秀丽的闲言碎语就传开了。 一天早晨,左秀丽出门上厕所,正好遇到艾苗苗也上厕所,她听到艾苗苗指着旁边的狗骂道:“死狗子,你咋这么贱!还不滚回去!”左秀丽知道艾苗苗在指桑骂槐,就反骂了一句:“你才贱!”艾苗苗见左秀丽还嘴,立即走上前对准左秀丽的脸扇了一耳光。左秀丽回到宿舍后抱头痛哭。 晁兵得知后也非常恼怒,觉得艾苗苗欺人太甚,便来艾苗苗家与其理论。几句言语不合,晁兵与艾苗苗争吵起来,后被同事劝开。 在六七月间,艾苗苗在家门口经常指名大声叫骂:“贱货”、“不要脸!”晁兵听到艾苗苗的骂声后,要艾苗苗拿出证据,而艾苗苗要么闭门不出,要么就在家与丈夫蔡启合大吵大闹。有一天晚上,艾苗苗在家门口指名辱骂长达十多分钟。 8月5日上午,晁兵和单位同事黎明剑、冯涛、何东等人在门前的小树林里乘凉聊天。从艾苗苗的家中传来了一阵吵骂声。黎明剑叫同来的妻子程红去劝劝艾苗苗。程红进去后,艾苗苗出来了,她端着一盆衣服一边洗,一边骂:“勾引人家男人,不要脸的!”程红上前劝说,蔡启合冲上前要打艾苗苗,被同事们拦住了。 艾苗苗一看人多,骂得更起劲了:“左秀丽,你要卖出去卖,干吗勾引我男人。老子就是要天天骂街,让全场人都知道,叫你没脸见人,生不如死!”直到中队长黎明剑发了脾气,艾苗苗才住口。 这就是农场里众所周知的“8·5”公开辱骂事件。 丈夫冷落娇妻难受 晁兵最初是很信任妻子左秀丽的,两人都是从同一学校分到农场来的,这些年来感情一直不错。 6月初,当艾苗苗找到晁兵说“你媳妇和我们老蔡有问题”时,晁兵连忙说:“我媳妇不是那种人。”当艾苗苗在外面诽谤妻子时,他还安慰左秀丽:“别理她,我相信你。” 可由于艾苗苗多次辱骂,晁兵的心里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他也开始对妻子产生了不满,并开始冷落妻子。 有一次,朋友遇到晁兵,便问:“听说艾打了你媳妇一巴掌,有这事吗?”晁兵低着头说:“是的。”当别人这样问时,晁兵心里在流血,他想,农场里人人都知道这事了,妻子挨打没还手,肯定是理亏了。他开始猜疑起妻子来,并悄悄跟踪妻子的行踪。 “8·5”公开辱骂后,晁兵觉得自己的面子全部丧失了,他开始闷闷不乐,从此以后也不大和妻子说话,回家了饭一吃就睡觉,要么就自己把自己灌醉。 就在左秀丽轻生的前一天晚上,左秀丽在家做好了饭等晁兵回来吃。而晁兵也不和妻子打声招呼,就在农场同事家吃了晚饭。晚饭后,晁兵还不想回到自己的家,就一个人坐在门前的稻场边拼命抽烟,直到凌晨1点才进家门。 第二天一大早,左秀丽给晁兵做好早饭后就去给食堂发物资。10点多钟,晁兵吃过早饭,准备和同事冯涛去钓鱼。这时,左秀丽回来了,并跟他说:“啊,你去钓鱼,多钓点,晚上我给你煮鱼汤喝。” 而晁兵一句话也不应,头也不回就走了…… 侮辱获刑害人害己 左秀丽的死在农场引起了很大反响。 晁兵带着年仅五岁的女儿晁婷婷控告艾苗苗。2003年10月,襄北农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决定立案侦查。11月5日,艾苗苗因涉嫌侮辱罪被襄北农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当月15日被执行逮捕。 今年1月,襄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艾苗苗长期辱骂甚至殴打左秀丽,使左秀丽人格、名誉受到极大损害,其行为导致左秀丽夫妻关系紧张,左秀丽终不堪凌辱,自杀身亡。 1月13日,法院作出判决,艾苗苗犯有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附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晁婷婷、晁兵经济损失27811.5元。 艾苗苗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6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