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错名字想赖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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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1:56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刘建) 当初借了别人2000元钱一直不还,并以借条中名字错误为由拒绝还款,近日,市北法院判决借款人汪某如数还款并给付相应利息。据市民于先生介绍,他在2003年4月借给汪某2000元钱,后来对方一直不还钱。因为欠条上于先生的名字写错了,汪某就称自己从没有向于先生借过钱。 市北法院审理认为,汪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说法的正确性,判决汪某偿还借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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