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大盗”案二次审理 涉案数字有所改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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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4:26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王雅报道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汽车大盗”团伙一案(本报4月17日曾作详细报道),检察机关对几个涉案成员的涉案金额等数字有所改变,几名涉案成员对此表示认同。 据介绍,14名嫌疑人中,有12个人从2002年12月25日始至2003年6月4日期间进行交叉组合,主要趁凌晨之时,先后游荡在深圳、东莞两地,将车主停放在路旁、洗车场,甚至住
对这些盗窃得来的“黑车”,汪某等人全部将车低价卖给了犯罪嫌疑人许某、郑某,而许、郑二人明知是盗窃得来的车辆仍予以收购,然后转手销售到惠来县等地从中牟利。据查,这种“黑车”交易都是公然在路边进行,而且经常是多辆“黑车”同时交易。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