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部违规操作 客户50多万元险些不能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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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8:10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6月20日电(良子、黄惠华)海南省三亚市某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部对客户承诺赚钱,保证其年收益12%以上,让客户将190万元交给证券部操作。一年委托到期,客户不仅未收到一分钱收益,连本金都不能全部收回。客户将该证券部告上法庭。日前,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判定该证券部违法操作客户资金,退还客户本金及利息。 2001年3月21日,江苏省扬州市私营业主杨女士与三亚市某信托投资公司海口证券营业
然而,协议期满后,该证券部只分三次支付杨女士本金133万元,尚欠投资本金57.88万元,曾协议承诺的全部本金的投资收益更是分文未付。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杨女士与该证券部签订的《证券投资委托操作协议》违反了《证券法》第142条“证券公司除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及第143条“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规定,属无效合同。但该合同取保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法院判决证券部返还尚欠的本金57.88万元及占用该款期间的利息。 据了解,该证券部日前已被停业整顿。(完)(编辑:单长虹)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