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给人输液打工妹差点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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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1:29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因为头痛去药店买药,药师却非给人家输液治病不可,结果患者两次被120急救车送医抢救,至今未出院康复,期间差点被夺去生命。打工妹于玲近日的遭遇让她痛苦不已!据医生介绍,由于“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出现呼吸困难和手臂麻木无力等症状,可能导致3个月内不能做工。 于玲来自安徽临泉,在石狮市蚶江镇某西裤厂打工已有5年时间。6月12日,她因头痛
据了解,出事后,于的哥哥及老乡四处奔走,向市卫生、药监等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经过现场调查后认为,陈某因无《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以其开办药店只有销售药品的权利,而不具备行医资格,他给于玲看病输液属无证行医。为尽快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希望双方进行协商。但因赔偿等细节未达成一致意见,此事尚未有结果。目前,陈某的亲戚预先付给于500元的医疗费。 在泉州治病的于玲在电话中向记者哭诉,这一次头痛让她差点把命搭上了。截至目前已为此花去医疗费三四千块钱。 记者昨天下午电话采访了陈某,他说自己有毕业证,没有其他相关证件,出事后十分焦虑。记者建议他依靠有关部门尽早与受害方达成一致意见,促成于的康复和事情的妥善解决。(晨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