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严查瞒报事故 举报者将获重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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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2:0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乔宾娟)为进一步杜绝事故隐瞒不报、迟报、瞒报行为的再次发生,6月20日,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举报奖励奖金标准共分4类10级。一次重伤1—3人,死1—2人,经济损失30万元以内的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将被奖励500元—1000元;一次死亡3—9人,经济损失在
意见还指出,各县(市、区)政府均要安排相应举报奖励奖金,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有矿山企业的县(市、区)财政每年要保证不低于20万元,其他县(市、区)财政每年要保证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奖金;市级财政每年要保证不低于30万元的奖励奖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