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狡辩“嫖娼”零口供判他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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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5:3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刑释人员陈清将一女青年强奸后,一口咬定只是“嫖娼”行为。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以完整的证据链条锁定罪犯,最终使这名“零口供”的施暴男子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良家女搭车遇色狼 现年31岁的陈清系东坡区人,1994年和1997年因盗窃,两度被判刑,2003年10月刑满
“零口供”难敌证据链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陈拒不认罪,认为只要自己不开口,政法机关就拿他没办法,还叫嚣“抽我的血化验,如果不是我干的,要还我一个清白。”警方把现场提取的精液送省公安厅进行DNA检验,结果与陈清的血样基因分型相同。面对省公安厅刑事技术鉴定结论,陈清见硬顶不行,便改口说是何某主动“勾兑”他,两人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 6月9日,检方提起公诉后,在法庭上的陈清仍然只承认自己是嫖娼行为。 公诉人列举了大量充足、翔实的证据后称,虽然陈清本人不认罪,但本案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互相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陈清的强奸罪名成立。当日,法院即以犯强奸罪,判处陈清有期徒刑8年。廖文凯记者廖兴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