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交车堵了稽征门追踪·“合营线路车”须缴规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6:0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危诚报道:本报曾刊登了《九江公交车堵了稽征门》一文,昨日,记者从九江市交通稽征分局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就合作线路公交车是否需要缴纳交通规费一事正式作出答复:合作经营的公交线路必须全额缴纳交通规费。 自今年1月1日起,对九江市4路、18路、19路和28路四条合作线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属省里的部分予以全额征收,属九江市的部分,减免多少由九江市自行决定。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