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事故“头号杀手”:不戴头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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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6: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刚刚完成的一项事故专项分析结果表明,成都地区发生的摩托车交通事故中,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已成为造成人员死亡的主要原因。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成都市摩托车共发生交通事故680件,死亡141人,伤762人。其中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在事故中因头部受到剧烈撞击造成人员死亡的为47人,占摩托车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而在成都周边区、市、县,不戴头盔造成摩托车驾乘人员
专家表示,不少摩托车驾乘人员都未意识到安全头盔对自身的保护作用,认为戴头盔不方便,夏季天气炎热,戴上头盔不舒服。另一方面,很多人误认为只要驾车人戴头盔就行了,乘车人没有必要戴,有的甚至不知道这是交通违法行为。而原来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此的处罚仅为5元,力度偏轻。这就造成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的情况较为严重,城郊结合部和成都周边地区尤其突出。 对此,交管局人士表示,近期将加大对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对上述违法行为,将按照“道法”的规定,一律予以200元的重罚。同时要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 记者贺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