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集体资金“寻宝”村支书被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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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7:2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因被高额回报所诱惑,而迷于所谓寻找解放前国民党遗留下的民族资产及埋藏的金银财宝,挪用村委会资金70余万元的京郊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被顺义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继续向其追缴尚未归还的50余万元款项。 庭审中,王某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挪用村集体资金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辩解说,自
作者:程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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