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吨小标车需更正核定载质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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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7:59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李康乐通讯员杨国平)昨天,记者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到,自2004年6月2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对大吨小标机动车辆核定载质量进行更正。 大吨小标车辆需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或就近的车辆管理分所办理核定载质量更正手续,并免费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办理更正手续时,需提交下列资料,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已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逾期未办理更正手续的“大吨小标”机动车辆,继续上道路行驶的,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