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开审滚石迪厅强奸案 3名涉案人被判5到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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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8:12 青岛新闻网 | |||||||||
据新京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获悉:发生在去年12月20日凌晨的珠海滚石迪厅强奸案(本报曾报道),前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涉案人因强奸罪分别被判处5到10年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人吴×奇、黄×明、黄×忠在珠海市香洲茂业百货五楼滚石迪斯科舞厅娱乐期间,吴×奇对在同一迪厅跳舞的女青年吴××进行纠缠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奇、黄×明、黄×忠的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性质恶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判处被告吴×奇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被告黄×明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黄×忠有期徒刑5年。 另据了解,一审宣判后,3被告人均表示不服判决。 责任编辑:孙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