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企业离休干部将统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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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0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晓宁)日前,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组建哈尔滨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对市属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通知》规定,以现行政策规定标准5年为限,预留管理服务费用。改制企业必须在移交前将离休干部的遗留问题全部解决到位;企业足额缴纳预管理服务费用后办理离休干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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