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者不赔药费不修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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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0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魏莹)日前,市民张莹向本报反映,她骑自行车在菜艺街正常行驶时,被从车上下来突然横穿马路的香坊城管行政执法局的伊福春撞倒受伤。 张莹告诉记者,5月11日14时30分,她骑自行车在香坊菜艺街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伊福春从停在路对面的执法车上下来后,突然飞速横穿马路,将张莹连人带车撞倒在地,张莹的腿和胳膊多处受伤,脸上血流不止。撞人的伊福春态度蛮横,粗暴地举起张莹的自行车摔
事发后,记者看到张莹腿部关节处大面积青紫,胳膊和脸上的伤痕依稀可见。伊福春将自行车摔得多处损坏,至今拒不赔偿。 记者来到香坊菜艺街的事发现场,很多目击者证实,当天伊福春从执法车上下来后,飞速横穿马路,将骑车的张莹撞倒,之后摔车并且打人。记者找到伊福春,他说,他没摔过张莹的自行车,也不承认打了张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