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牌照丢失取消登报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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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0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李进胜 刘洋记者孙玉红)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简化补领机动车牌照手续的通告》,取消了机动车牌照丢失登报程序。 通告中说,从即日起,个体车牌照丢失,车主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直接申请补领机动车牌照;公车牌照丢失,在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同时还要有单位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按照以前的规定,补领单只牌照时要收回另一只牌照,重新做一副新的牌照;现在则可以只申请补发单只牌照。补领单只牌照收费100元,补领一副牌照收费200元。市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处还承诺,办理补领机动车牌照的群众随到随补,当日内就可以补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