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收贿赂饱私囊判刑十四年悔之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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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0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纪剑轩)借职务之便下“黑手”,收受贿赂中饱私囊,不久前,道里区某信息中心负责人孟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1年7月,道里区教委与北京科利华公司哈尔滨分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装备哈尔滨道里区教育信息城域网应用软件系统”协议,教委指派孟某负责该项目。此后,孟某以返“扣点”为名,先后收受对方贿赂36万元。此外,孟某还利用职务之便从本单位取出一张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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