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包裹滞留邮局一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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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53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快递包裹、普通包裹同一天从南京寄往湖北,普通包裹收到了,快递包裹却滞留在邮局代办所一个月,包裹中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以致无法食用。昨天,一消费者向本报投诉此事。 今年1月15日,魏女士的爱人在南京解放路邮电所为湖北潜江一个姓宋的朋友寄了两个包裹。其中一个国内普通包裹,另一包裹内因为装有2月初就要超过保质期的食用鸭而采用
2月7日,魏女士到解放路邮电所查询包裹下落。得到的答复是该快件早已于1月18日到达湖北刘家巷邮电代办所。朋友再到代办所查找,终于发现快递包裹一直滞留在该所。此时,包裹中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无法食用。她要求中国邮政赔偿包裹中的8只食用鸭的损失共计238元,并退还邮递费用。但现在,几个月下来,无论是南京邮政还是湖北邮政,都说不具赔偿条件。 记者从南京邮政185热线了解到,按快递包裹投递规定,一般情况下省会城市之间只需4~6天内即可寄达。记者从明故宫邮政局了解到,魏女士向他们反映此事后,该局就向潜江市邮政局去函。潜江邮政局于4月8日来函,称调查结果是:该快递包裹于1月18日到达潜江邮政局,19日该局将包裹封发至寄件人所在地的刘家巷邮电代办所。那时该所已经放假只接受了邮件未处理。1月29日该所上班,营业人员发现此包收件人是流动人口,无法查找,就把包裹放在营业柜台上让人认领。2月10日,收件人到代办所查找包裹,称食品腐烂了,拒绝签收。2月23日,该所不得不把包裹退回。潜江邮政局认为,他们对该包裹的处理时限、方法并无不当,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潜江邮政局还称,该快递包裹收件人所在的刘家巷邮电代办所并不具备社会投递功能,如南京收寄局收寄此快件时,未考虑到该“快件”经转、投递环节所需时间,可能会造成包裹超过保质期限,收寄局似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明故宫邮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局已在3天内将包裹投递到湖北潜江邮政局,该地区是快递包裹服务区域。魏女士对此事如有疑问,问题也是出在湖北潜江方面。魏女士可以通过南京市局再与湖北潜江市局联系,共同解决此事。 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编辑 伟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