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女士的房子被人偷偷出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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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0:5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姚远)市民童女士1998年经法院调解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作为他们共同财产的4间平房,每人各得2间。近日,童女士吃惊地发现,自己分得的那两间房子被翻盖成了2层小楼,还被出租了。童女士去讨说法时,她原来的婆婆还动手打了她。 据童女士说,1998年6月她与丈夫周某离婚后,她没有回去过,也就不知道那两间房子的状况。本月12日,她儿子去过房子后回来告诉她,家里都发生变化了,原来的2间平房已
徐老太当日对记者说,童女士的前夫是她的二儿子,二儿子离婚的事,她和其他家人很长时间都不知道,直到1年后才听说。当初这个房子是她和老伴辛辛苦苦一砖一瓦盖起来的,产权应该是她的。何况她有两个儿子,她和两个儿子还有大媳妇都住在这里。原来办产权证时,觉得都是一家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所以写了二儿子的名字,现在二儿子离婚,怎么能把一家人的财产都给分割了?这样的判决对她不公平。 前来调解的民警说,法院既然判决了,就应该以判决书为依据,徐老太不经房主同意就把别人房子出租的做法肯定不对。如果她对儿子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异议,完全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