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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遭狗咬索赔 狗主人称“可咬狗一口”抵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15:22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昨晚7点40分,家住南京市中华门城堡附近的朱女士来到宁海路派出所,将155元钱交给所里的黄河警官,感谢他及时送自己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药费。然而,就在她向狗的主人索赔医药费时,对方不但不赔,竟然还说让她咬狗一口,作为赔偿,令人瞠目结舌。

  据朱女士介绍,昨天,她送报纸经过南京市匡庐路14号时,突然从一户人家门口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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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条小狗,一口咬住了她的右小腿。朱女士吓得扔掉东西就跑,但小狗紧追不舍,慌乱之中,她跳到了一个水池中,这才逃脱了小狗的追咬。因现场没有其他人,心有余悸的朱女士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后被宁海路派出所的民警送到省疾病防疫中心注射狂犬疫苗,药费总计155元。因朱女士当时没有带钱,黄警官为其垫上。然而就在昨晚,小狗的主人应约前来处理该问题时,他断然否认自家的小狗会“主动”咬人,称肯定是朱女士逗过他家的小狗,才会被咬,因此他不但不会赔钱,而且朱女士应该向他道歉。在民警的再三调解下,狗的主人始终不愿让步赔钱,并说让朱女士咬他家狗一口,以此作为赔偿。但最终因小狗没有被圈养,有违规之处,主人不得不掏钱了事。(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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