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村长雇凶谋杀村支书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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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1:18 金羊网-新快报 | |||||||||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故意伤害罪案件,增城市镇龙镇某村村长因与村书记有矛盾,村长夫妇遂找人密谋报复伤害村书记,并造成其死亡,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该村长死刑,其他涉事者均获刑。 新快报见习记者 陈福香 记者 保罗
据了解,何梅巨在1996年开始担任增城市镇龙镇新田村村书记,1998年间,村民何桂垣在拉票选举其弟当选村长期间与何梅巨发生矛盾,2002年,何梅巨与何桂垣竞选该村村长,后何桂垣当选,而何梅巨仍当村书记,其后两人关系进一步恶化,何桂垣在担任增城市镇龙镇新田村村长后,因与何梅巨有矛盾,经常向妻子林群珍及林的表弟陈全发诉说对何梅巨的不满,并指使陈全发报复伤害何梅巨,同时提供何梅巨所驾驶车辆的车牌号码等情况。 2003年8月28日中午,陈全发纠集了赵杰龙、郑伟兵及同案人林望辉、徐世权、池福军(均另案处理)在同和镇白水塘南街2号705房林群珍的住宅一同密谋策划伤害何梅巨,林群珍吩咐不要打头部等要害部位。当晚7时许,陈全发、赵杰龙、郑伟兵及同案人林望辉、徐世权、池福军驾驶一辆小霸王面包车,携带水管、手套、封口胶布等工具窜到增城市镇龙镇新田村附近观察地形,由林望辉电话通知何桂垣到现场,当晚9时许,陈全发等人驾车到新田村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康大学院,与驾驶一辆面包车的何桂垣汇合,何桂垣给了林望辉500元,交代其事成后带作案人去消夜就驾车离开。当晚11时许,陈全发等人搬来石块挡住途经该地段何梅巨的去路,何梅巨因石块拦路下车查看,陈全发等人上前分别持水管和用拳头殴打何梅巨,并用封口胶布捆绑何梅巨,随后,何梅巨被连人带车劫持到增城市镇龙镇九佛公路旺村坳岗路段的垃圾场,被陈全发等人持水管全身殴打,致其死亡。事后,何梅巨的小汽车被故意毁坏。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案的主罪是报复伤害,性质恶劣,判决何桂垣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全发、赵杰龙、郑伟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林群珍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