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道歉法院为研究员正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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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4:1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武法记者杨柳见习记者谢李礼)昨日,武侯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我市某研究所张贴出一份公告,为一名被名誉侵权七年的研究员正名。 1996年9月8日,我市某研究所研究员熊贵志在北京国际发明博览会会刊上发现,他的
当年,蒋耀忠被该研究所推荐为该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熊贵志写了一份“熊贵志等人发明变成了蒋耀忠的名字算不算剽窃”的意见书,并与张良辅等几名研究员联名向中科院5位院士寄信,反映蒋耀忠涉嫌剽窃他人发明,并附了这份意见书。蒋耀忠认为这封信侵害了其名誉权,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熊贵志、张良辅等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熊贵志、张良辅将这封内容不真实的意见书寄发给中科院的5位院士,并误导他人对蒋作出负面评价,侵害了蒋耀忠的名誉权。对此,熊、张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熊、张二人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蒋耀忠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熊贵志、张良辅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于2003年12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熊、张二人仍然拒绝道歉。今年2月24日,蒋耀忠只得向武侯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月30日,法院向熊、张二人发出执行通知,但两人仍然拒绝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昨日,武侯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据生效判决书,来到该研究所,在公告栏张贴公告,为蒋耀忠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