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应为“太阳鸟”们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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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5:41 时代商报 | |||||||||
“太阳鸟”被涂鸦的报道引来不同表情和声音———政协委员:应为“太阳鸟”们立法 在本报连续发出关注市府广场“太阳鸟”雕塑的报道后,“太阳鸟”雕塑成为沈阳人关心的焦点。市民:愿意义务给“太阳鸟”看病 本报昨日发出了向社会各界征集为“太阳鸟治病”的报道后,社会各界人士对受伤的
沈阳炮兵学院计算机系的孙世勇讲师是第一个给记者打来电话的,他说:“我去‘太阳鸟’看了一下,从技术层面上讲,想完全修复‘太阳鸟’是不可能的。但是我知道现在有一种新技术可以对修复‘太阳鸟’起到重要作用,这种最新的技术名叫‘刷镀’。” 一位叫张守军的个体业者对记者说:“如果建立基金,我愿意第一个捐款。” 一位自称搞化工涂料的申先生对记者说:“我们公司愿意免费给‘太阳鸟’看病,我们可以先将‘太阳鸟’上的金箔整体打磨掉,然后再涂上‘金粉漆’,这样有利于维护和维修。” 到记者发稿为止,已经有三家企业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免费给“太阳鸟”看病。但这三家企业同时表示,这当然要先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主管部门:等待上级单位的决定 记者分别采访了负责“太阳鸟”建设和管理的沈阳市文化局、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 沈阳市文化局的史主任告诉记者:“我们文化局主要职责是对文物的管理,‘太阳鸟’属于城市雕塑,应该归城建局管理。虽然‘太阳鸟’的设立有我们局的名字,但我们局只参与了立项,没有对‘太阳鸟’管理的职能。”记者又拨通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的电话,宣传部的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太阳鸟’被涂鸦的事我们都很气愤,但对广场的管理我们早已经下放到区里了,我会责成他们尽快处理‘太阳鸟’被涂鸦的事。” 记者又找到直接管理“太阳鸟”的单位———沈阳市沈河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太阳鸟’被涂鸦的事,已经发生好几年了,对刻画的我们已经尽量地打磨掉了,但用黑涂料喷涂的地方,我们也没办法。关于‘太阳鸟’被涂鸦的事情,我们好几年前就打过报告了,但上级单位说‘市府广场有整体规划’,所以我们现在只能等待上级单位的决定了。”政协委员:建议为“太阳鸟”立法 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政协委员、东北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孙雷委员。 孙委员说:“对于城市公共设施和文化建筑应该给予应有的维护和保护,有关部门应该尽快立法,在法律层面对城市公共设施和文化建筑的完整给予保障,避免人为和不必要的破坏。”实习生 刘权主任记者 杨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