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厂房坍塌5死1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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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6:1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5月27日13时,东莞市中堂镇吴家涌顺达水泥厂在厂房拆除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发当天,6名工人在立窑(高30米)、储罐和操作平台底部凿打6根钢筋砼柱,打算掏空后利用上部重量结合拉力将其拆倒。由于拆除方案和操作严重违反安全规程,当底部6根柱凿断后,立窑、储罐和操作平台突然全部坍塌,在底部作业的3名工人被当场被埋,在外面作业的3名工人被倒下的构筑物压住,当场压死工人3名,2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28日在医院死亡,另有1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东莞市“5·27”坍塌重大事故是一起因建设单位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拆除工程备案手续即进行施工,并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施工;拆除队伍严重违反拆除构筑物安全规程,采用掏空构筑物底部、然后人力拉倒的愚昧方式拆除构筑物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广州:井下中毒4人死亡 5月30日8时10分,广州市交通运输中等专业学校的运动场及人防工程,在人工挖孔桩施工过程中发生井下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发时,一工人在未送风、未作气体检测及抽水的情况下,即下井安装超声波检测管,下井后失去联系,地面人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先后3人下井抢救,均因有害气体积聚浓度过高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广州市“5·30”中毒重大事故,是一起因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就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和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同时,违反人工挖孔桩施工规程,盲目施工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