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击伤学生眼 教师学校共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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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7:24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窦昆通讯员张琦)在上体育课时,8岁小学生毛毛(化名)被老师踢过来的足球误伤右眼。记者昨悉,宜城法院近日依法判令教师李某及学校共同赔偿毛毛5112元。 去年12月8日,宜城市鄂西化工厂小学组织3个班同时上体育课时,毛毛的同学将足球踢到体育教师李某的脚下,李某下意识地将足球踢了回去,足球击中毛毛的右眼,致使其右
法院审理认为,教师李某作为体育老师,将学生踢过来的足球顺势踢开,因其用力不当导致足球击中并误伤学生的右眼,其行为存在重大过失,故其在本案中应承担主要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学校在组织3个班的学生上体育课时,因教育管理不力,导致学生踢球活动混乱,成为事故发生的诱因,故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令李某赔偿毛毛经济损失4089.6元,学校赔偿1022.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