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主城区11家燃气企业已推出公用瓶近50万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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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3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目前,我市正通过燃气企业推广普及公用瓶液化石油气,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以确保市民用气和人身安全。据统计,市区主城区11家燃气企业目前已推出公用瓶近50万个,并逐日增加,最终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100%使用公用瓶。 当前,液化石油气在市区主城区居民生活中使用普遍,居民用气率达到96.5%,其中
公用瓶还打上标签,让市民容易辨认。经过有资质的气瓶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后,公用瓶都涂敷上燃气企业即充装气站的标志、气瓶编号,并打上了燃气企业标志的钢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规格有50公斤、15公斤、5公斤和2公斤等4个,其中广大市民普遍使用的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于去年底作出规定,限定在51至59元之间,其余规格的价格由企业自定。不过,出于市场竞争的因素,市区燃气企业对15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价格基本定在51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