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想种不行村里想退退不成 律师质疑租田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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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50 胶东在线 | |||||||||
在六合区葛塘街道四周行政村仁井组,68亩良田被村委会租去搞“开发”,但开发一直没搞起来,良田白白荒芜了1年多,一些村民想种田却又种不成。 村民想种不给种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村里的一垄垄水稻田荒芜着,长满了各种杂草。村民介绍说,
村里想退退不成 四周村倪书记介绍说,村里去年把这些田租来是想搞开发,但今年由于国家加强了土地治理整顿,正式用地手续一直没能获批,农田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所以开发没能搞起来。倪书记说,这些田是村委会向村民小组租的,再由村民小组与村民签订协议。看着良田就这样荒芜着,他也感到心疼。而且村里也不愿意白白承担每亩每年600元的租金,也很想把田退还给村民复耕。今年春,他曾提出把这些田退回给村民小组复耕,但是仁井组村民代表们开会讨论后,一致表示不愿意再要这田。原因何在?倪书记说,一般情况下,在当地种田不仅辛苦,每亩田的年收益很难达到600元。而现在村民什么活也不用干,每亩田每年能从村里白拿600元租金,所以很多人不愿意再种田。 律师质疑租田协议 记者提出,确实有部分村民主动提出想要种田,这部分村民的意愿能否得到满足?倪书记说,可能只是部分村民愿意继续种田,但由于村里已签了租地协议,所以如果有人想种这田,就应支付每亩每年600元的租金,然后才能把田拿去种。记者问,是否考虑过把这些田免费提供给愿意种田的村民耕种?这总比叫良田白白荒着要好啊。倪书记说,村里以每亩600元的租金把田租来,怎么能白白给人拿去耕种呢?如果这样做,村民们意见也不会统一,具体工作很难做的。 上海光明(南京)律师事务所聂新鹏主任律师认为,我国人多地少,农田是不可再生的紧缺资源,让良田这么荒芜着,如此资源浪费是不应该的。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国土和规划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该村委会签订的租田协议,违反了此规定,其法律效力值得质疑。(记者姜天蔚)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