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走近消费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59 哈尔滨日报 | |||||||||
两年前就一直传闻“将要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产品“三包”规定),已被列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今年的“一类立法计划”,即属于今年年内将要出台的部门规章中的重点,立法进程正在排定之中。 与汽车“召回”制度相比,涉及到每一个汽车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三包”规定显然更为重要。
据介绍,从更有利于维护汽车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维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符合中国政府对WTO的承诺的角度出发,“三包”规定是协调各方面利益的结果,同时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衔接。 据了解,作为部门规章,这一稿的“三包”草案更符合法律的规定,更贴近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并更多地代表了群体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代表了交易双方应当恪守的基本商业道德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