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听途说男女关系两勺猪粪狂泼而下 马山“泼粪争议”案服判息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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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0:18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法院马山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因谣言而引发的“泼粪争议”案,判令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至此,该争议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讼。 2002年10月17日中午11时许,姜某正在自家开的饭店做生意,这时,只见秦某、秦某某各拿一把塑料长柄粪勺,从饭店旁边的一个粪池里舀了两勺猪粪,径直来到姜某的饭店,将猪粪狂泼在姜某的店堂及做饭的用具上,而后掀翻店里的桌椅并砸坏店里的玻璃、器皿、
“泼粪事件”的发生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恶劣的不文明行为呢?原来是谣言惹的祸。姜某因道听途说,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之下便到处散布秦某某与秦某的丈夫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经秦某、秦某某警告后,姜某又找到秦某的儿子诉说了一遍,于是便发生了“泼粪事件”。争议发生后,在经胡埭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将被告秦某等三人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后认为,秦某、秦某某在其名誉受到侵害后理应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制造了文明人所不屑的“泼粪事件”,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姜某因道听途说到处散布对人不利的谣言,严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直接导致该事件发生,也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李正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