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简易程序昨遭“卡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0:33 每日新报 | |||||||||
业务员截留货款法庭上对指控持有异议张北周莉颖邢泉西研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邢泉西研】某公司业务员利用向超市供货的职务之便将超市付与其公司的货款截留。昨天上午,被告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在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23000元侵占数额,被告人当庭提出疑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审法官宣布原本适用简易程序的庭审将改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称, 2002年 10月被告人马某受聘于本市某公司任业务员,负责本公司向外埠超市供货及结算货款等工作。去年2月至9月,被告人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其负责的八家超市所结货款共计23000余元截留。昨天的庭审适用了简易程序,但由于被告人对其侵占的数额持有异议,法官宣布此案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并择期改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