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一女警撞人后对伤者态度冷漠被停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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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2:4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石家庄6月21日电(记者陈玉)河北省秦皇岛市一名女警察因交通肇事对伤者态度冷漠,有损人民警察形象,20日被责令停职检查。 据63岁的周秀荣反映,4月24日上午10点半左右,她带着3岁孙女在穿越路东侧非机动
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大队调查得知,肇事女司机是秦皇岛市海港公安分局海浪花治安派出所教导员李彩霏。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当时李彩霏驾驶一辆吉利小汽车逆行将周秀荣撞倒,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在处理过程中,李彩霏只在事后第4天交到医院5000元,就再也没有出现。事故大队找她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时从其所在单位了解到,李彩霏“五一”节请病假回了老家,始终联系不上。 此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并很快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秦皇岛市公安局局长李云隆要求严肃查处此事。海港分局认为,李彩霏交通肇事后没有向组织报告,并且在事情的处理上采取了不正确的态度,其表现有违一名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和纪律,对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决定责令其停职检查,立即向受伤群众赔礼道歉,并承担交通肇事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