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下月实施,自动辞职者领不到失业保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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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3:2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截至5月底,我市共有1.47万名职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不符合条件的申领者有3800多人。这3800人中,有78%的人是因为“个人意愿中止劳动合同”而导致不符合申领条件。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结算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办法将从下个月开始实施,失业人员保险金比现在有大幅增加。少数工资不高、年龄偏大的职
工作人员给记者举了个例子:陈师傅是我市一家玩具厂的后勤人员,工作辛苦,可是每个月工资不到600元。而按照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有20多年工龄的他“失业”后每月能领近400元保险金,虽然少了200元,但不用早出晚归了,还能在家照看小孙子。于是,上个月他向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挽留无效后,为其办理了中止劳动关系手续。然而当陈师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却被告知自动辞职者不符合领取条件。 “职工自己辞职,一般领不到失业保险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结算中心主任张士凯解释说。他告诉记者,在接待失业保险金申领者时,他们发现不少人像陈师傅一样,以为有失业保险金“垫底”,就轻率地要求单位办理了辞职手续。其实,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据了解,根据相关劳动法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人员。自动辞职者不属于这一行列。然而,很多职工对前两个条件都比较清楚,而第三个至关重要的条件却常常被他们忽略。 作者:蔡晓芳 (来源: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