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国税:及时办理出口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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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2:10 石狮日报 | |||||||||
石狮国税局支持企业发展,全力扶持我市企业自营出口。自2003年10月,国务院作出了对现行的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的决定后,该局为解决好“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问题,维护企业权益,认真做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前的出口退税款的申报审核审批,通过逐户跟踪、个别辅导等办法,提高素质较低的企业办税员的办税水平,及时办理退税。他们加强基层单位与出口企业、国税机关与海关部门、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等内外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企业退税申报率、退税单证到位率和退税审核准确率均达到100%。
此外,市国税局还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出口退税的进度。据悉,他们已提前10天完成了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共办理2003年度货物退(免)税866户次,税额9160万元,为石狮的外贸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国税局希望出口企业具体做到“六个及时”:一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应及时付款,并从供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是外贸企业取得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及时到当地国税部门办税厅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三是货物报关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结清相关报关、运输等费用,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四是出口企业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后,应及时通过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对出口货物报关单予以确认;五是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注意及时收汇,并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六是退税单证收集齐全后,出口企业应及时申报办理退(免)税手续。总之,企业要及时申报,以便及时办理退税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