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双林支行遭遇“诈”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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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7:25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李斌王若冰张全能) 昨日上午,位于本市双林路的建行双林支行突然传出有炸弹的消息,警方大批人员随即赶到,经过排爆专家地毯式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原来是虚惊一场。警方已将该案列为重大刑事案件。目前,侦查工作正紧张铺开。
纸条留言吓坏银行职员 昨日上午9时许,有消息称在双林路的建行双林支行里发现炸弹,记者随即赶到现场。现场早已被大批警察团团围住,警戒线内,建行双林支行大门紧闭,上面贴着“本行因线路故障暂停营业”的告示,一些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也已抵达现场。不多时,市公安局刑侦专家和排爆专家陆续出现,现场气氛骤然紧张起来。附近知情者透露,昨日上午接近9点,该银行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打开支行大门。突然,一名职员看到大门内的地上有一张白纸,其随即捡了起来。“啊!有炸弹!”该职员脸色突变。纸条上写着一行字,留言者说他在银行里面安装了遥控炸弹,如果银行方面不在限定时间内将一笔现金存入某账号,他就将引爆炸弹。 排爆犬出动没发现可疑物品 上午10时30分,一只排爆犬出现在现场,几名警察打开了银行大门,在排爆人员的牵引下,那警犬走进了银行内。大约过了10多分钟,排爆犬从银行里面出来。跟随在后的排爆人员摇头示意,说里面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为保险起见,排爆专家再次进入银行,经过地毯式搜查,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物品。上午10时50分,排爆专家和刑侦专家陆续离开现场,现场警戒也随即被取消。该支行恢复正常工作。据悉,成华警方和市公安局刑侦局大批侦破高手已经介入该案调查。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正告恐吓敲诈者:胆敢以身试法必将遭到警方的严厉打击和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