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小旅店容留卖淫女 警方守候五昼夜一锅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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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7:36 汉网 | |||||||||
数十只“流莺”每晚在澳门路一带街面拉客,地下小旅店容留其卖淫。治安处民警埋伏守候五天五夜,打入旅店内部,查清“黄色”交易全过程,大举清扫“流莺”,取缔地下旅店。昨日,警方将容留卖淫的旅店店主孙某刑事拘留。 6月初,市公安局治安处接到举报,澳门路一些小巷内有不少女子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警方迅速成立专班调查。
调查发现,每当夜幕降临,下陈家湖、湖边坊通往澳门路的数条小巷内,三三两两闪出数十名女子,寻找年龄偏大的外来打工人员搭讪。搭上后,双方就地谈好价钱,女子便带着“客人”消失在巷内。 民警发现小巷内有4家小旅店,正是卖淫女与“客人”交易场地。这些旅店只有一个出口,必须经楼梯下到客房,房间均由地下防空洞改造而成。里面通道狭窄,阴暗潮湿。每间房只有三四平方米,仅摆着一张用砖头砌成的床。旅店内住着不少形迹可疑的单身妇女。民警分别在这些小旅店租房监控。 16日晚9时许,3名中年男子跟随3名女子进入“解放旅社”,民警跟踪而至,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6人抓获(见下图)。17日晚,民警又跟踪一对男女来到“冠军旅社”,为防打草惊蛇,民警在旅社门前埋伏起来,待其出现后将其抓获。两人交代了在“冠军旅社”从事卖淫嫖娼的事实。 经查,利用防空洞改造成的“解放”“冠军”等4家小旅店均属无证经营。18日,治安行动大队清查了4家小旅社,并依法予以取缔。民警审查了20余名站街女子,她们年龄均在30至40岁左右,主要来自湖北崇阳、孝感、汉川等地,无正当职业,民警对她们逐一登记、进行训诫。 警方昨日称,营业场所责任人对发生在场所内的违法活动放任不管、提供条件甚至主动参与违法活动,将依法从重从严打击。(记者周敬通讯员李青松)(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