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解脱出家修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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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8:5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陈澄清)为求解脱,独自出家修道的欧阳白雪(化名),日前被徐汇区法院一审判令于2003年7月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150元,直至其18周岁。 2000年9月,欧阳白雪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随母亲生活。但离异后,欧阳并未摆脱婚姻受挫对自己精神和生活的影响。为求解脱,去年1月,她扔下不足5岁的女儿,独自来到湖北省某县的宝庆寺修行。
同年4月,父亲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女儿随自己生活,得到法院许可。9月,父亲又以女儿法定代理人身份诉至法院,要求欧阳白雪自2003年7月起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 审理中,欧阳白雪辩称,自己已出家,但加入佛教的身份证明要在两年后才能取得。同时出示有关杂志上刊登的文章,以证明僧人出家后即与俗家亲属脱离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对方子女抚养费,任何公民都应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欧阳白雪自称为出家人,并出示刊登在有关杂志上无法律效力的文章,以此证明僧人出家后即与其俗家亲属脱离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于法无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