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打工妹未婚生女用内裤将其活活勒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9:42 南方都市报

  未婚生女的广西打工妹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本报讯 (记者柯鸿海 通讯员曾小东) 未婚先孕的广西打工妹李小妹生下一女婴后,为避免被人觉察,竟用内裤活活勒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昨天,李小妹被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高薪聘请·销售精英!
同方服务器热力促销 不孕不育康复园地

  今年2月1日晚23时许,李小妹(女,1984年8月26日出生,广西贺州市人,小学文化程度)在其打工租住的房屋门口(鹤山市沙坪镇华山苑5号701房)产下一名女婴。新生命的降生给她带来的不是初为人母的喜悦,而是手足无措。女婴的啼哭让未婚先孕的李小妹感到无脸见人,为了不让别人觉察,她先用手扼住女婴的颈部,直至其停止哭叫。随后,她把女婴抱入房间,见其仍未断气,李小妹用自己的紫色长内裤缠住女婴的脖子,将其活活勒死,然后把尸体装进红色胶袋扔进垃圾桶。翌日上午,清洁工人发现死婴随即报警。李小妹随后落入法网。

  鉴于李小妹作案时的生活境遇、犯罪动机和较轻的犯罪情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第三轮六方会谈
大学生非法传销
英语四级考题泄露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我国部分省市供电告急
伊征兵中心遭袭击
2004世界难民日
2004欧锦赛 2004温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