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购车,离婚后车归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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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9:56 哈尔滨日报 | |||||||||
编辑同志: 我2001年1月按揭贷款买了一辆轿车,首付5万元。同年6月,我与张玉结婚。婚后,我以个人的收入偿还车贷。今年5月,我与张玉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但在轿车归属上发生争议。我认为,轿车系我婚前财产,当归我个人所有。张玉却说,婚后偿还了8万元的购车贷款,轿车她也有一份。请问:婚前按揭贷款购车,离婚时,轿车归谁所有?读者:裴勇
裴勇同志: 你婚前按揭贷款购车,婚后以个人收入还贷,似乎轿车当属你个人的婚前财产。但是你忽略了一个情况,即你婚后用来偿还车贷的个人收入,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你与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车贷8万元。根据前述分析,既然你与妻子共同偿还了购车贷款,那么轿车有一部分就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一部分共同财产的价值并不是8万元,应扣除两年来轿车的损耗以及按揭还贷的利息。由于轿车不能分割,离婚后,轿车仍应归你个人所有,但你在拥有轿车的同时,应支付一笔钱给张玉,钱的数额应是婚后偿还车贷款项扣除轿车损耗和利息 律 师 辛 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