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耻应“后勇” 不应“后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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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0:34 温州都市报 | |||||||||
查一路 在所有因“空壳奶粉”事件被问责的官员当中,翁华铭应该是令人同情的一位。给人留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感慨。翁华铭不但需要承担应承担的责任,而且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快要退休的翁华铭的自尽,当然主要因素可能是对“晚节”的考虑。另外,从中也可以看到一个被“问责”官员的心理压力和被“问责”后的良心发现
翁华铭的自尽,给因各种灾难性事件被问责的官员一个启示,事故发生后,应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现实,面对应该承担的责任,面对自己,重新给自己定位和评价。“知耻”如何“后勇”?笔者认为,这些官员,一方面要勇于深刻反省自己;勇于对自己的失职给党和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进行痛彻肺腑的认识;勇于从主观上、从思想深层找出犯错误的原因;勇于反复拷问自己的良心;勇于担负自己承担的责任;勇于在吸取以往教训的基础上,对今后的工作更谨慎更细致地部署落实。另一方面,还要勇于生,勇于克服一死了之的怯懦心理。 笔者不赞成问题官员动辄就以死谢罪。原因有二。其一,如果过失和罪责不当死,就没有必要去死,生命对谁都是可贵的;其二,只有活着,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过自新,失去了生命也就意味着失去了最后改过的机会。查一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