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人工受精引发社会问题:试管婴儿遭父亲冷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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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1:11 胶东在线 | |||||||||
核心提示 供精人工受精是指使用别人的精液人工受精来得到小孩。近年,不少不孕不育夫妇借助这种手术生育小孩,但是手术成功如愿有了小孩的家庭,也出现了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情况。
供精人工受精背后涉及的复杂社会伦理、道德问题已日益浮出水面,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深圳龙岗日前就发生了一起供精试管婴儿受父亲冷遇的事件。 生出试管婴丈夫有心结 近日,家住深圳龙岗的张女士抱着6个月大、胖乎乎的可爱儿子,来到广东边防总队深圳医院生殖中心,向该中心主任张秀兰教授倾诉心中的委屈。原来,婚后多年未育的张女士去年通过供精试管婴儿手术,终于在年底生了个胖孩子,可丈夫却因儿子“不是他的”而心结难解,夫妻纷争不断,感情渐陷冰点。 张女士的丈夫患有先天性的无精症,她于2003年春天来深圳边防医院生殖中心实施供精试管婴儿手术,成功受孕,于年底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按常理全家都很高兴,可自此张女士总觉得丈夫冷冰冰的,尤其是对儿子不冷不热,经常用怪怪的目光看着儿子。张女士觉得自已辛辛苦苦为丈夫生儿子,却受到冷遇,两人经常为一些小事吵架、闹矛盾。有一天,丈夫终于忍不住大发脾气,说儿子不是自己的,越想越窝火。 深感委屈而在家中无法哭诉的张女士于是来到深圳边防医院生殖中心,并向张秀兰教授求助。张教授得知后,立即热心安慰张女士,并约见了这对矛盾夫妻。数次耐心地劝导和约访,张女士的丈夫豁然开朗,解开了心中的结,连声向妻子道歉。 术前不后悔术后变性情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集爱遗传与不育诊疗中心吴敬之告诉记者,在夫妇要求实施供精人工受精时,医生通常会提醒双方特别是丈夫,手术成功生下的小孩和丈夫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要慎重考虑。但是仍有不少丈夫在手术成功后表示后悔。 十多年前,吴主任给一对广州夫妇实施手术,妻子成功地产下一个男孩。夫妇在手术之前迫切要求做手术,并信誓旦旦地说绝对不会后悔。结果生下小孩没多久,妻子告诉吴主任,没生小孩之前丈夫对她百依百顺,可是有了小孩之后,丈夫性情大变,无缘无故地动怒,对家里的事也爱搭不理。妻子伤心地对吴主任说,“现在我是有了小孩,没了丈夫,早知道这样手术不做也罢。” 吴主任说,夫妇到了一定年龄还没有小孩会受到来自家族内部和周围社会的压力,于是迫切想要一个孩子来缓解。有了小孩压力消失后,夫妇就得开始面对既属于自己又不属于自己的孩子。丈夫很自然地会认为自己无能给家庭带来了压力,再加上妻子有意无意的言行刺激,心态会有很大的变化,很容易造成家庭的破裂。 手术成功后不愿被关注 吴敬之告诉记者,供精人工受精手术生下小孩的家庭一提到这个话题都十分敏感,很多夫妇的地址电话都改动过,不肯过多与医院联系,勉强接受追踪也是在电话里匆匆说几句,然后叮嘱医生:“这是最后一次了,再也别打电话来。”这给医院的追踪和辅导都造成很大难度。吴说,医院愿意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但是这部分人群更多地是选择独自默默承受压力。 供精人工受精的孩子是否会在成长道路上遭遇歧视?他们的心理状况是否和普通人不同?吴敬之主任提醒,做为要承担这个手术的女方,在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处于弱势地位,面临的生活挫折会比常人要大,比如婚姻可能会因此触礁,在离婚后如果不能顺利得到抚养费就要一个人承担生活压力等等,这些都是手术者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专家意见 丈夫须签知情同意书 张秀兰教授表示,由于男方无精而导致女方不能正常受孕。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供精这一治疗方法,使不孕症夫妇受孕。AID(供者授精)治疗不孕症一直是个很敏感的问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律明确规定AID的后代是受精妇女和知情同意的丈夫的孩子,非常关键的一点是治疗前须得到丈夫知情同意的书面记录。 据介绍,受精夫妇和AID后代彼此间的知情权和保密权是涉及伦理、法律的重要方面,因此绝大多数施行手术的机构采取供受双方互盲的方法。 选特征吻合的供精者 夫妻双方除了在手术前需要深思熟虑,最大程度地做好心理准备之外,还要在技术上做到审慎选择。中山一院生殖中心负责人周灿权教授总结:“用尽所有手段认定没有精子发生,患者家庭才选择供精人工受精。”丈夫只要有少许精或者精液质量不高,可以利用试管婴儿等新技术,用自己的精子让妻子受孕,生一个有自己血缘基因的孩子。尽管花费要比供精人工受精多,但得到一个自己的孩子肯定是值得的。如果在技术不成熟的医院就诊,活检不够精细也会导致不正确的诊断,更不能简单根据精液检查水平判断生育能力。 如果患者确实只能进行供精人工受精,周灿权教授建议夫妻双方可到人类精子库进行选择,在血型、供精者的个体特征上尽量选择和丈夫吻合者。(作者:江蔚然游曼妮谢振华 黄琦 骆海平) 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信息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