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挖出一条大“蛀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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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2:1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杭州6月22日电(俞志平、朱立毅)记者22日从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浙江省嵊州市城关镇原党委书记吴肖根腐败案目前已侦查完毕,这起绍兴市历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将于近日被提起公诉。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查明,现年50岁的犯罪嫌疑人吴肖根在1992年至2000年担任城关镇党委书记,兼镇下属浙江三江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期间,涉嫌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350多万元。2004年2月,吴肖根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刑事拘留并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从1992年至2000年,吴肖根先后30余次收受下属及相关人员所赠的现金和礼券合计价值人民币120余万元。其中,仅收受三江集团下属企业嵊州三江物资供销公司经理龚某、绍兴三江箱包有限公司承包经营者冯某,以及个体包工头吴某等3人的贿赂款就达100余万元。另外,吴肖根还从澳门商人沈某等4人处收受现金和礼券合计价值人民币10余万元。这些赃款被用于吴肖根的个人挥霍,以及与其有着特殊私人关系的吴某(女)共同炒股使用。 此外,1999年8月,当时兼任三江集团董事长的吴肖根利用嵊州顶峰电厂(系三江集团与嵊州市电力公司合资成立)关停之际,指使电厂出纳黄某将100万元账外资金取现后,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占为己有。 与此同时,吴肖根还在1998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三江集团的138万元公款分三次挪用给时任嵊州市城关镇镇长的李百尧,供李百尧个人炒股之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