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有不良活动,我市一酒店欲解除其桑拿洗浴中心承包合同时引发斗殴 为报复砸酒店“砸出”涉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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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1:29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酒店因怀疑其桑拿洗浴中心有不良行为,决定解除桑拿的承包合同,没想到因此引发了一场砸毁酒店的刑事案件,并且牵出了一起容留卖淫敲诈勒索嫖客的案件。日前,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20余名被告均被判刑。 海某(化名)在2002年8月承包了某酒店所属的位于该酒店地下室的桑拿洗浴中心。同年11月该酒店的保安部门发现酒店提供给桑拿洗浴中心作办公室用的两间客房有非洗浴中心
案件发生后,经警方工作,查出本案中毁损酒店财物的冯某(化名)等人涉嫌容留卖淫。经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12月底,肖某(化名)承包了位于青泥洼附近的另一家洗浴中心,由冯某管理,在此期间,肖某伙同冯某容留妇女卖淫,冯某等人还几次敲诈接受色情服务的顾客,不多给钱就以报警称强奸妇女相要挟,迫使多人就范。 日前,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此案涉及20余名被告,冯某等人的容留卖淫、敲诈行为被合并审理。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海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至3年不等;冯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容留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5年有期徒刑,肖某等涉及容留卖淫、介绍卖淫的人员也分别被判刑。 作者:本报记者 马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