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月绑架11人 强奸轮奸并致一人死亡 三绑匪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2:1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丁宗伟、冯彪、王小岗(另案处理)连续绑架发廊、洗浴中心女服务员11名,强奸轮奸多名妇女并致一人死亡。昨天,市一中院依法判处丁宗伟死刑,判处冯彪无期徒刑。 丁宗伟来自山东省菏泽市农村,来京后一直无业,后遇外地人冯彪、王小岗,三人便合谋绑架勒索钱财。去年8月24日中午,丁宗伟将海淀区某美发店的一女青年骗至一出租平房
丁宗伟等三人还先后流窜到丰台、昌平、大兴等7个北京城区及山西省长治市,将发廊、美发店、洗浴中心的女服务员骗进他们的出租房后,采取用尼龙绳捆绑、持菜刀威胁、用针管灌上药水假装毒品威胁被害人的方法,向其亲属或亲友勒索钱财一万八千余元。法院认定,丁宗伟、冯彪在三个月时间里绑架女青年11名,其中1人被杀害。他们还轮奸四名女青年,抢走另外两名女青年的手机。去年11月12日、13日,丁宗伟、冯彪落网。 昨天,市一中院以绑架罪、强奸罪判处丁宗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强奸罪判处冯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