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雇主年支30最高理赔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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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2:39 新闻晨报 | |||||||||
记者谢惠仁 晨报讯从7月1日起,如果雇主购买家政服务综合保险,年支付30元的保费,那么,保姆一旦在做家政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将可获得最高10万元的理赔,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据悉,专门为保姆们设计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太保上海分公司率先推出,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雇主替保姆支付保费后,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进行理赔。 残疾程度分为七级,一级10万元,二级7.5万元,三级5万元,四级3万元,五级2万元,六级1.5万元,七级1万元,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发生意外伤害但无致残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医疗保险金。 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金之和不超过保险单所约定的最高赔偿额。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还介绍,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购买,雇主可以是上海市常住户籍、外省市户籍、持有合法境外护照及签证的外籍人员。 雇主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是本市户籍,也可以是外省市户籍;可以是全日工,也可以是钟点工。 当雇主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雇主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